以身试法的成语故事

拼音yǐ shēn shì fǎ
基本解释身:亲身;指生命;试:尝试;法:法律;刑法。拿性命去尝试法律。
出处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以身试法。”
以身试法的典故
西汉时,高阳出了一位廉洁奉公的官员,叫王尊。王尊从小死去父亲,由他的伯父抚养长大。伯父家里比较贫穷,王尊每天要赶羊群到野外去放牧。这孩子最爱读书,放牧时总要带些书阅读。渐渐地,他对书上提到的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十分崇敬,希望自己将来也成为这样的人物。一天他向伯父央求,为他在郡的监狱里谋一份差使。这时王尊才十三岁,伯父听后惊讶他说:“你还是个孩子啊,又不懂刑律,怎么能到监狱去做事呢?”玉尊说:“孩儿已从书中见到过很多。以后再跟狱长多学学,不就行了吗?”伯父经不住王尊一再央求,便备了礼托人找狱长说情。狱长便把王尊当听差在身旁使唤。王尊当了几年听差,经常接触到刑狱方面的事务,长进很快。一次他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,被太守看中,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书方面的事。又过了几年,王尊辞去职务,攻读孺家经典,之后再被任用。由于他执法严正,逐步提升,当上了县令,后来又升为安定郡大守。当时,安定郡官场非常混乱,一些官员利用权势作威作福,鱼肉百姓。王尊一到那里,立即整顿吏治,并晓示属县所有官吏忠于职守,以身作则,为下属作出榜样。法律无情,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尝试一下法律。郡里有个属官心狠手辣,搜刮大量民脂民膏,民愤极大,告示贴出后不见改悔,于是王尊把他捉拿归案。这贪官入狱后,没几天就一病身亡。接着,王尊又惩办了一批罪行严重而又没有悔改的豪强。这样一来,安定郡开始太平起来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以身试法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旁若无人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刺客列传》:“高渐离击筑,荆柯和而歌于市中,相乐也,已而相泣,旁若无人者。” |
| 沟满壕平 | 李云德《沸腾的群山》:“沟满壕平,平地上的雪有三尺多深,寒气逼人,滴水成冰。” |
| 逢人只说三分话 | 宋·朱熹《朱子语类》第21卷:“如今俗语云,逢人只说三分话,只此便是不忠。” |
| 八荒之外 | 战国 郑 列御寇《列子 仲尼》:“虽远在八荒之外,近在眉睫之内,来干我者,我必知之。” |
| 废书而叹 | 《史记·孟子荀卿列传》:“太史公曰:余读《孟子》书,至梁惠王问‘何以利吾国’,未尝不废书而叹也。” |
| 取而代之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项羽本纪》:“秦始皇帝游会稽,渡浙江,梁与籍俱观。籍曰:‘彼可取而代也。’” |
| 多情善感 | 唐·陆龟蒙《自遣诗三十首》:“多情善感自难忘,只有风流共古长。” |
| 语短情长 | 袁鹰《悲欢·深深的怀念》:“‘人民,真是太伟大了!’这句语短情长的衷心赞叹,我想,是足以代表所有长征战士的心意的。” |
| 凡事预则立,不预则废 | 西汉 戴圣《礼记 中庸》:“凡事豫则立,不豫则废。” |
| 酒能乱性 | 清·无名氏《说呼全传》第16回:“酒能乱性,色是败真。财乃致命,气动杀身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