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壮气吞牛 | 明 孙梅锡《琴心记》第二十出:“男儿汉壮气吞牛,丈夫志岂困荒丘?” |
| 绳之以法 | 汉 冯衍《上疏自陈》:“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,绳之以法则为罪,施之以德则为功。” |
| 催人泪下 | 凌力《少年天子》第八章:“实在是万岁爷的祭文催人泪下,奴才们实在忍不住了……” |
| 不二法门 | 《维摩诘经 入不二法门品》:“如我意者,于一切法无言无说,无示无识,离诸问答,是为入不二法门。” |
| 志满意得 | 宋 陆九渊《与刘伯协书》:“当无道时,小人在位,君子在野,小人志得意满,君子阨穷祸患,甚者在囹圄,伏刀锯、投荒裔。” |
| 劳民伤财 | 《元史 李元礼传》:“而又劳民伤财,以奉土木。” |
| 辞简意足 | 元·白珽《湛园静语·叶水心》:“如此数卷,辞简意足,一坐骇然。” |
| 快心满志 | 清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16回:“只图一时快心满志,不管犯世途万种危机。” |
| 营私舞弊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:“南洋兵船虽然不少,叵奈管带……营私舞弊,那里还有公事在他心上。” |
| 进道若退 | 《老子》:“明道若昧,进道若退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