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测之罪的成语故事

拼音bù cè zhī zuì
基本解释指大罪,死罪。
出处战国 乐毅《报燕惠王书》:“临不测之罪,以幸为利,义之所不敢出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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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不测之罪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识文断字 | 清 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38回:“当着人家识文断字的人儿呢?别抡荤,看人家笑话。” |
| 合浦珠还 |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循吏传 孟尝》:“(合浦)郡不产谷实,而海出珠宝,与交阯比境……尝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逾岁,去珠复还,百姓皆反其业。” |
| 春风化雨 | 先秦 孟轲《孟子 尽心上》:“有如时雨化之者。” |
| 着手回春 | 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13章:“他想起来高一功的情况不妙,尚炯回来也许会着手回春。” |
| 仇人相见,分外眼红 | 谢扶民《壮族人民优秀的儿子韦拔群》:“仇人相见,分外眼红,于是双方的随员就对打起来了。” |
| 爱才如渴 | 清·叶燮《原诗·外篇上》:“嫉恶甚严,爱才若渴,此韩愈之面目也。” |
| 触目皆是 | 鲁迅《华盖集续编 一点比喻》:“北京真是人海,情形可大不相同了,单是羊肉铺就触目皆是。” |
| 之死靡二 | 《宋史·忠义传一》:“若敌王所忾,勇往无前,或衔命出疆,或授职守土,或寓官闲居,感激赴义,虽所处不同,论其捐躯徇节,之死靡二,则皆为忠义之上者也。” |
| 火烛银花 | 宋 朱淑真《元夜》诗之三:“火烛银花触目红,揭天鼓吹闹东风。” |
| 隳肝沥胆 | 唐·元稹《上裴度相公书》:“宰物者虽朝许之以纶诰,暮许之以专席,厚则厚矣,遽责有隳肝沥胆同厮养之用力,亦难哉!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