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徇情的成语故事


法不徇情

拼音fǎ bù xùn qíng

基本解释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

出处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十二回:“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法不徇情,尔直深戒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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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法不徇情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士别三日,刮目相待 晋 陈寿《三国志 吴志 吕蒙传》:“遂拜蒙母,结友而别”南朝 宋 裴松之注:“士别三日,即更刮目相待。”
大名鼎鼎 清 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24回:“你一到京打听人家,像他这样大名鼎鼎,还怕有不晓得的。”
心灰意冷 清 梁启超《湖南时务学堂学约》:“非有坚定之力,则一经挫折,心灰意冷。”
掉以轻心 唐 柳宗元《答韦中立论师道书》:“故吾每为文章,未尝敢以轻心掉之。”
白日见鬼 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六卷:“在京师时有语曰:‘吏、勋、封、考,笔头不倒……工、屯、虞、水,白日见鬼。’”
不三不四 明 凌濛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第五卷:“可见元宵之夜,趁着喧闹丛中干那不三不四勾当的,不一而足。”
同室操戈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郑玄传》:“康成入我室操吾矛以伐我乎?”
肝胆过人
路无拾遗 《孔子家语·相鲁》:“孔子初仕为中都宰,中都鲁邑制为养生送死之节,长幼异食、如礼年五十异食也强弱异任、任谓力作之事各从所任不用弱也男女别涂、路无拾遗、器不雕伪,……”
凡事预则立,不预则废 西汉 戴圣《礼记 中庸》:“凡事豫则立,不豫则废。”